子曰:“小子何莫学夫诗!诗,可以兴,可以观,可以群,可以怨:迩之事父,远之事君.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。”

探索孔子论《诗经》的六大价值:兴观群怨、事父事君、多识草木鸟兽,揭示学诗对修身、治世与知识积累的深远意义。

17.9 子曰:“小子何莫学夫诗!诗,可以兴,可以,可以群,可以之事父,远之事君,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。”

孔子说:“学生们为什么没有人学诗呢?诗可以激发心志,可以提高观察力,可以培养群体观念,可以学得讽刺方法。近则可以用其中的道理来侍奉父母;远可以用来侍奉君主,还可以多认识鸟兽草木的名称。”

解读

学《诗》的意义《诗经》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诗歌总集,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学术地位。孔子重视《诗经》的教化作用。在《论语》中,孔子不仅多次引用《诗经》来说明自己的观点,还多次强调《诗经》在为人处世上的重要作用,教诲弟子要学《诗》。在这里,孔子再次向弟子提出学《诗》的重要意义。这段文字全面而精确地…

展开全部
原文

17.9 子曰:“小子何莫学夫诗①!诗,可以兴,可以观②,可以群,可以怨③:迩之事父④,远之事君,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。”

注释
① 小子:指学生们。② 观:观察力。③ 怨:讽刺。④ 迩:近。
本文已校订 1
阅读设置
字号
A A
16px
行间距
1.75
段间距
1.25em
字体风格
背景亮度
默认
主题模式
繁简切换